【Now新聞台】旺角騷亂案,10人暴動罪成,兩名案發時只有17歲的被告開始求情,希望輕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其中莫嘉濤的代表律師指,莫嘉濤只是關心社會,因為七警案及朱經緯案等對警員存在偏見,經審訊後已明白想法有錯。
九名暴動罪成的被告,以及早前已認罪的吳挺愷由多架囚車分別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十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
其中莫嘉濤被判兩項暴動罪及襲警罪成,代表律師指,莫嘉濤案發時只得17歲,少不更事,在中學讀通識科因而關心時事,嚮往普世價值,他關心小販和香港的未來,因而闖下大禍。
莫嘉濤在2014年也有參與佔領行動,當時他不明白為何和平示威會招致警方的武力對待,加上七警案及朱經緯案等令他加深偏見,認為警方即代表建制及政權。但經歷審訊後,他明白當晚被襲的前線警員也是基層市民,社會不能夠達致民主自由與警員無關,請求法官根據報告建議,判處他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
法官郭偉健指本案案情嚴重,未必跟隨報告建議判刑,辯方同意但請求法官輕判。
另一名被告葉梓豐案發時同樣只得17歲,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葉梓豐在案發時到旺角,原本只是打算算命,不是有預謀犯案及存心用暴力對待警員,呈堂片段也只拍下他在現場,沒有拍下他有其他行為,請求法官考慮他年紀輕,判處他入教導所。
法官指,從報告中看不到被告有悔意,希望代表律師再就判處監禁的量刑提交陳詞。
法官郭偉健早前頒下長達382頁的書面裁決,詳細分析各項證供,比對當晚的錄影片段與各被告的衣着打扮及輪廓特徵等,裁定9人暴動罪成。
另一被告吳挺愷在開審時承認一項暴動罪,而女被告李倩怡則潛逃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