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立,煽惑暴動罪則不成立。其餘四名被告,只有第三被告盧建民暴動罪成立,另外三人罪名不成立或未能達至有效裁決,法官下星期一聽取求情。
梁天琦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他得知裁決後在犯人欄內面露笑容,望向其餘被告微笑點頭,與步出犯人欄的三名被告擁抱,向他們說「保護香港」。
至於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的盧建民,得知裁決後情緒激動,伏在枱上哭泣。
九人陪審團在經過超過26小時退庭商議後,逐一宣布裁決。
首被告梁天琦面對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陪審團一致裁定梁天琦煽惑暴動罪不成立,而兩項暴動罪其中一項,陪審團無法達成有效裁決,而另一項暴動罪,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
第二被告李諾文一項暴動罪,陪審團無法達成有效裁決。
第三被告盧建民一項暴動罪名成立。
第四被告林傲軒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另一項暴動罪,陪審團未能達至有效裁決。
至於第五被告林倫慶三項暴動罪,陪審團一致裁定不成立。
被判無罪的林倫慶在庭外表示,對有人被定罪感到無語問蒼天,又希望梁天琦保重。
第二和第四被告李諾文及林傲軒,由於有控罪未達有效裁決,法官安排下月十一日處埋,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