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港大校委會案下午判刑。馮敬恩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馮敬恩寫給法庭的信件,指他本來希望守護港大,卻出乎意料損害港大,令他懊悔及遺憾,對港大校委會說句對不起。
馮敬恩到法院應訊。他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並承認刑事損壞、企圖強行進入兩項控罪。
辯方代表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讀出馮敬恩寫給法庭的信件,馮敬恩指案發當晚收到港大學生一個短訊,指他拉倒了與校委會的溝通橋樑,令他反思行動是否真的推動了港大進步,又指港大是他心之所向,將來自草根的他帶到另一高度。
馮敬恩指本來希望守護港大,卻出乎意料損害了港大,令他懊悔、遺憾,事件結果非他所願,並對港大校委會說句對不起。事件亦令他明白真誠溝通才能解決問題,亦明白社會對大學生有要求,希望學生尊重他人,表達訴求要有節有理,才能獲得社會支持。
李柱銘又呈上一批求情信,包括校長馬斐森、前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多名校委、港大教授、校友及多名前任港大學生會幹事。其中港大校委石禮謙的信件指他跟馮敬恩政治立場不同,也希望法庭考慮馮敬恩有真誠悔意,對公義、公平有理想及追求,而馮敬恩是一個明事理的人,當晚行為只是一時衝動。
馮敬恩的感化官報告正面,對犯案感到內疚,願意承擔責任,報告指他勇於服務、服從教導、努力不倦,亦有家人支持,建議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李柱銘再解釋馮敬恩事後沒有諉過於人或社會,承認對港大造成損害,又指他不承認的是刑事恐嚇,而非現時罪成的交替控罪,因此他並非沒有悔意。
至於另一名被告李峰琦,他因當時阻礙校委紀文鳳離場被判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成,李柱銘讀出紀文鳳的求情信,指李峰琦罪成後二人曾經會面,紀文鳳知道李峰琦真誠反省,非常後悔,她本人沒受到永久傷害,願意接受李峰琦道歉及原諒他,又形容事件出於不幸,相信被告經過一年多刑事起訴及校內紀律聆訊,精神及心理飽受壓力,已經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