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17年9月22日 01:26 【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港大校委會案,兩人被判社會服務令。 其中馮敬恩三項控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李峰琦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二人聞判後向裁判官多次點頭。 裁判官指兩人無刑事紀錄,不認為犯案情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而二人重犯機會低,有真誠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合適。 而馮敬恩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馮敬恩寫給法庭的信件,指他很懊悔及遺憾,對港大校委會說句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