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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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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港大校委會案,兩人被判社會服務令。

其中馮敬恩三項控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李峰琦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二人聞判後向裁判官多次點頭。

裁判官指兩人無刑事紀錄,不認為犯案情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而二人重犯機會低,有真誠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合適。

而馮敬恩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馮敬恩寫給法庭的信件,指他很懊悔及遺憾,對港大校委會說句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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