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DR集團醫學療程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等三人被控誤殺的案件,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指感染死者的細菌來源來自DR實驗室,而死者進行療程前簽署的風險承擔聲明不代表被告可就此脫罪。
周向榮、技術員陳冠忠及負責療程的醫生麥允齡到高等法院應訊。
控方表示,微生物學家袁國勇事發後到培植死者血液產品的實驗室協助調查,發現移液器及離心機的牆壁兩個樣本對死者感染的細菌呈陽性反應,衞生署及後亦化驗出其他儀器同樣含有這種細菌,反映感染死者的細菌來源是來自DR實驗室。
控方又讀出第二被告陳冠忠的口供,陳冠忠指2012年2月到廣州軍區總醫院上課,一名教授教他們如何提升血液中白血球含量,但沒有解釋如何應用。在3月初,陳冠忠收到周向榮交來的兩個血液樣本,周向榮要求他將白血球含量提升50至100倍,他加入鹽水及人類蛋白質等作培養。陳冠忠表示他不是化學專員,檢查血液產品有否受污染並非他的責任,亦非公司的要求,又指不知道要進行細菌測試。
控方質疑,陳冠忠只憑周向榮給他的幾頁資料以及在廣州上課時的觀察,就通過測試來製造產品,部分化學物料不適用於人類或循環再用,被告亦沒有記錄製作過程。
控方又指,集團只向熟客推銷涉案療程,宣傳海報亦只貼於室內,是因為仍在確認應如何進行療程,又在庭上讀出員工內部通訊,要求員工留意失眠、有痛症及抵抗力弱的客人,推銷療程,並提供1600元至12000元佣金,又以「DR之女無窮人,搵錢要用腦用心神」鼓勵員工推銷。
控方又指,死者曾經簽署聲明表明知道療程效果未經證實,可能有副作用,會承擔所有風險,不予追究,但聲明不可令被告脫罪,重申被告明知療程有明顯而嚴重的後果,不是受傷而是死亡,是嚴重疏忽和失誤,事故並非出於好心而犯錯,三人應被裁定誤殺。
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後會開始傳召證人,包括死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