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DR醫學美容案,兩名被告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集團創辦人周向榮被判監12年,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被判監10年。法官指,周向榮為逃避責任,利用法律的所有漏洞,沒有減刑的因素。
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早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取判刑,陪審團早前裁定兩人誤殺罪成。
法官張慧玲早上頒下判詞,指首被告周向榮判刑起點為12年,周向榮的行為必須判以長時間監禁,雖然辯方律師在求情時指DR集團已向客人退款,但法官認為並非求情理由。相反周向榮在審訊期間,一直聲稱只是集團投資者,是希望逃避責任,利用了法例所有的漏洞,因此沒有減刑因素。
至於次被告陳冠忠,判刑起點為10年,法官不接受辯方指陳冠忠是錯誤判斷,因為他應該知道療程會構成嚴重風險,法官明白陳冠忠家庭面對困境,尤其他的女兒只有六個月大,但對於死者陳宛琳家人來說同樣面對困境,加上被告沒有認罪,因此判處陳冠忠監禁十年。
至於負責注射的醫生麥允齡,陪審團早前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控方計劃申請重審,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處理。
案發在2012年10月,四名女子在DR醫學美容集團接受美容針療程後,先後出現敗血症,其中陳宛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