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向法庭求情,希望獲得輕判。有代表律師希望,法官不會被某些社會意見影響,又指佔領運動期間市民和警員情緒高漲,案件在人性脆弱時發生,即使法庭要判處被告監禁,亦希望判處緩刑。
七名被告不准保釋,分批由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等待星期五判刑。
代表第一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向法庭求情,指黃祖成有領導才能,在警隊德高望重,讀出多封由高級警務人員撰寫的求情信,指黃祖成服務社會有承擔,打擊罪行表現優秀。駱應淦指,案發在佔領運動期間,被告每天長時間工作,要面對示威者侮辱,例如被叫「警犬」、「黑警」,甚至遭受襲擊。
他請法官考慮佔領行動中受傷警員數目、所承受的言語和實際攻擊,希望法官不會被某些社會意見影響,指案件在紛爭和人性脆弱時發生,請求法官考慮被告是否應這樣被懲罰,又指如果法庭要判監,應判處緩刑。
代表第二被告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表示,佔領行動是獨特事件,當時市民和警方情緒高漲,曾健超的行為令警方難以維持秩序。劉卓毅並無出手襲擊曾健超,認為他重犯機會低,希望可獲輕判。
第三和第四被告白榮斌和警員劉興沛的代表律師則指,兩人在佔領運動期間均承受極大壓力,其中劉興沛與未婚妻原定在2015年結婚,因為案件而被迫延期。
第六被告關嘉豪的律師求情時更透露,被告2013年與未婚妻共同購入一個單位,但案件令未婚妻離他而去,導致被告債務纏身,指被告已經失去所有東西,是最嚴厲的懲罰。
第五被告陳少丹就指,案件性質獨特,希望法庭履行仁慈的公義。
第七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服務警隊長達18年,望法庭可以輕判。
根據法例,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最高可被判監三年。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判刑,期間七名被告須要還柙,案件押後至星期五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