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退休警司朱經緯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罪成,判囚三個月。他提出上訴,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朱經緯乘坐七人車抵達高等法院,珍惜群組、撐警大聯盟等組織約三十人在場聲援,亦有組織抗議他的行為。
朱經緯一方向法庭呈上一段事發時的片段,指有關片段是從網上下載,比起原審時獲法庭接納為證據的其中一條片段有早大約30秒的畫面,較詳細展示事發前的情況,又形容片段「一鏡到底」,沒有經過剪輯,希望法庭接納作為同意案情。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反對,質疑片段的真確性,又認為片段未能證明當時有人群衝出行人路,質疑朱經緯是否有合理原因用所作出的行為驅散人群。
代表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強調,原審時法官忽略了事發前的情況,朱經緯有必要管理人群,而鄭仲恆當時一度留在原地,沒有跟隨其他人離開,又多次向警員叫囂,質疑鄭仲恆只是路過的說法。
郭莎樂又指鄭仲恆對傷勢的說法有誤,鄭仲恆指朱經緯打傷他的下巴,但事發前一日鄭仲恆在instagram上載一張相,相片顯示鄭仲恆下巴已經受傷。而從另一條新聞片段可以見到,朱經緯揮動警棍時擊中鄭仲恆的右背。
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說希望聽取辯方講述所有上訴理據後,才決定是否接納新呈上的片段作為同意案情。
朱經緯早前被裁定2014年佔領行動執勤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鄭仲恆,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囚三個月。朱經緯不滿定罪及刑期,獲准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