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毆打曾健超案,最後一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發時任職刑事偵緝警員的關嘉豪,處理保釋手續後,換上西裝離開高等法院。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引述另一名副庭長楊振權,早前處理同案另外三名被告保釋申請時提到,原審以接近最高刑期的兩年半,作量刑起點可商榷。
倫明高又指,由於上訴聆訊最少排期在六至九個月後進行,屆時若被告仍未獲保釋,可能已經服完大部分刑期,被告若獲得減刑,所服刑期有可能長於實際刑期,加上律政司不反對申請,批准被告以十萬元現金保釋,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居住在報稱地址。
七警案七名被告二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成,各判監兩年。
關嘉豪已服刑近半年,是同案目前服刑時間最長的被告,其餘六名被告已先後於六月和七月獲上訴庭批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