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控方完成傳召所有證人。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時指,調查過程中沒有召見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因為相信他不會與廉署合作。
曾蔭權及太太抵達法院。
參與調查案件的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出庭作供,確認多份文件,當中曾太與東海集團簽訂的租約涉及80萬元人民幣,金額包括裝修、水電及管理費,但東海集團在2012年刊登報章啟事則指租金並不包括水電和衛生費等,而該份啟事未刊登的版本原本有寫明包括管理費用,但印刷版本則無提及。
余振昌又說,在取得這些合約文件之前,並不知道曾太已向東海匯款80萬元。余振昌又指於2013年8月,即曾蔭權自揭租用東海花園16個月後,才首次與曾鮑笑薇錄取口供。余振昌解釋,單是約見東亞銀行職員已用了5個月,而見其中兩人要經部門同意及律師陪同,形容要經很多關卡。
至於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曾給予曾太35萬元,為甚麼廉署不召見李國寶,余振昌指會面須在警戒下進行,根據過往經驗,李國寶不會與廉署合作,所以最終決定不召見他。
控方已完成傳召所有證人,法官指未來兩次庭審要處理法律爭議,要求陪審團下周二才回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