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控方傳召曾蔭權時任保安主任作供,他確認在2010年11月政府公布數碼廣播發牌當天,曾蔭權夫婦到內地。對於主控官問他有否見過黃楚標,保安主任稱沒有印象。
控方傳召曾蔭權時任私人保安主任張日東作供,他確認曾蔭權和曾鮑笑薇在2010年11月5日至7日晚上,即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公布數碼廣播發牌當日的傍晚,兩人到內地,張日東陪同兩人到皇崗口岸,他解釋行政長官在內地的安全由內地保安員負責。
主控官問他有沒有見過一個名叫黃楚標的男人,他表示沒有印象。
辯方律師提出曾蔭權當日去江門出席晚宴,之後,由澳門返港,張日東表示沒印象和不肯定。
辯方又提到曾蔭權於2011年4月及2012年2月的兩次遊艇旅程,辯方問證人於2012年的旅程是否由澳門出發,途經坪州和大嶼山,曾蔭權在坪州落船行山。
張日東表示,自己亦有一同行山,並表示當時遊艇有超過20人,船身30至40米長、三層高。
控方亦向陪審團展示曾蔭權夫婦及雄濤廣播股東李國寶的銀行紀錄,解釋案中資金來源紀錄,顯示李國寶在2010年7月16日簽出一張35萬現金支票。
曾鮑笑薇同日不久後,將35萬現金存入她與曾蔭權的聯名戶口,戶口其後有36次港元兌換人民幣紀錄,至9月存款超過一百萬人民幣。
控方指,他們將這筆人民幣轉做定期存款收息,其後用作支付東海花園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