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控方傳召東亞銀行職員作供,並向陪審團展示曾蔭權夫婦及李國寶的銀行紀錄。
曾蔭權與太太曾鮑笑薇抵達法院。控方向陪審團展示,他們與雄濤廣播股東李國寶的銀行紀錄,顯示李國寶在2010年7月16日,簽出一張35萬現金支票,曾鮑笑薇在同日35分鐘後,將35萬現金存入她與曾蔭權的聯名戶口。戶口的港元其後兌換成人民幣作定期存款收息,其後用作支付東海花園租金。
控方傳召東亞銀行總行負責當日兌現支票的職員洪海燕作供,她表示不記得當時誰人將支票帶到銀行兌現,又指櫃位沒有大筆現金,要到倉庫提取,整個過程一般需要大約20至25分鐘,並確認支票背後有李國寶辦公室助理的簽名,負責將李國寶戶口文件送到銀行。
另一名負責處理曾蔭權和曾鮑笑薇聯名戶口35萬存款的東亞銀行職員田婉萌表示,不確定曾蔭權或太太當日有沒有親身到銀行,但她指出如客戶在私人房存款,由數鈔、帶客戶到櫃檯、入錢至過機,約需要10分鐘左右。
控方又傳召曾蔭權時任私人保安主任張日東作供,他確認曾蔭權和曾鮑笑薇在2010年11月5日至7日晚上,即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公布數碼廣播發牌當日的傍晚,兩人到內地,張日東陪同兩人到皇崗口岸。
主控官問他有沒有見過一個叫黃楚標的男人,他表示沒有印象。
辯方提到曾蔭權於2011年至12年兩次遊艇旅程,辯方問證人於2012年的旅程是否由澳門出發,途經坪州和大嶼山,曾蔭權在坪州落船行山。
張日東表示,自己亦有一同行山,並表示當時遊艇有超過20人,船身30至40米長、三層高。
這天共有五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東亞銀行前職員,是開審以來傳召證人進度最快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