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時指,調查過程中沒有召見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因為相信他不會與廉署合作。
參與調查案件的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出庭作供,確認多份文件,當中曾鮑笑薇與東海集團簽訂的租約補充協議,租金80萬元人民幣包括水電煤及管理費等,但東海集團隨後刊登報章啟事,則指租金並不包括水電和衛生費等。
而該份啟事沒有刊登的版本,原本有寫明包括管理費,但印刷版本則無提及。
余振昌又指,在取得這些合約文件之前,並不知道曾太已向東海匯款80萬元。
余振昌又指,於2013年8月即曾蔭權自揭租用東海花園16個月後,才首次與曾鮑笑薇錄取口供。
余振昌解釋,單是約見東亞銀行職員已花了五個月,其中兩人更要經部門同意及要有律師陪同,形容要經很多關卡。
至於控方指,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曾給予曾太35萬元,為甚麼廉署不召見李國寶?余振昌指,會面須在警戒下進行,根據過往經驗,相信李國寶不會與廉署合作,所以最終決定不召見他。
控方已完成所有舉證,控辯雙方需要處理法律問題,法庭要求陪審團下周二才回到法庭聽取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