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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極客】競爭法實施一年 未有首宗案例

【新聞極客】競爭法實施一年 未有首宗案例

【Now新聞台】《競爭法》實施一周年,競爭事務委員會收到約1800宗查詢及投訴,當中只有很小部分進入調查,案例暫時一宗也沒有。《新聞極客》發現,小商戶在連鎖店減價戰下被扼殺營商空間;車用燃油市場懷疑合謀定價,亦越來越難追蹤。

去年底實施競爭法後,零售商不用再跟隨廠商的建議零售價,大型連鎖店手機減價已經成為恒常,一些新型號手機減1000元、900元、600元都有。

一年前,陳耀昆經營的手機樓上店每日賣出20部手機,後來只有兩三部。一年後的今日,他轉賣手機配件、潮流電子產品、甚至嬰兒尿片,收入減少一半。

小商戶訂貨數量少,來貨價一般都較大零售商高,無法在價格上競爭,競爭事務委員會曾經呼籲小商戶集體購買。

劉志剛在旺角先達廣場經營手機店,他指集體訂貨的建議根本不可行。他指部分牌子款式的手機,大型連鎖店的售價根本低於他們的來貨價,現在只能集中賣二手機和水貨。

競委會不同意這個說法,指企業退出市場因素眾多,難以單一原因解釋,又表示新法例生效都會出現調節。長遠而言,條例防止大企業濫用權勢,中小企普遍會受惠。

過去一年,競委會收到1800宗查詢或投訴,當中100多宗經過初步評估,只有部分進入調查,但成功入稟的案例則未有。

競委會曾經表示主打的車用燃油巿場,現況又如何?

本台上月底到過多間公司的油站視察,發現所有油站,無論普通汽油與柴油,牌價都是一樣,即使計算優惠及除稅後的價格,價格亦差不多。

我們根據消委會的數據,分析今年首11個月,其中三間油公司汽油價格有66%的日子,三間公司的油價都一樣,與競爭法實施前,2015年的67%差不多。今年只有8日,三間公司油價完全不同。

有法律學者認為,單憑油價的公開資料,仍然難以判斷油公司有否合謀定價。他又指,競爭法屬於規範性法例,目的是希望營商者自律,未有案例不足為奇。

競委會強調,競爭法的案件複雜,一般需要進行龐大的蒐證工作及法律分析,競委會已就數宗不同個案調查及強制蒐證,不排除在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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