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近年有公司經營泥鯭巴士,以共乘模式免費接載居民上班,但遇到邨巴業界強烈反對。部分旅遊巴出租公司懷疑受到壓力,拒絕再租車給泥鯭巴士。有法律界人士質疑,有關行為違反競爭法。競委會就表示,是否違反競爭法需要調查。
這班大埔居民前一日在網上群組約好,來到大埔一個商場外等泥鯭巴士一起過海上班。不過,他們不用共付車資,兩個職員跟他們核對身份便可上車,還有禮物收。
這兩個職員的真正身分是推銷員,乘客收取的禮物亦是宣傳品。這程車背後有三個持份者泥鯭巴士的營辦人、旅遊巴出租公司以及贊助商。
泥鯭巴士公司透過收取贊助商的錢租車,再提供免費巴士服務。
泥鯭巴發起人Albert指街坊反應十分好,但發現越來越少旅遊巴公司肯租車給他們,今年試過有八個月租不到車。
本台問了一間曾租車給Albert的旅遊巴公司 ,對方亦承認要考慮其他經營者的利益。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有關行為可能違反競爭法。大律師詹鋌鏘表示,即使旅遊巴公司及其客戶無正式的協議,只以「心領神會」方式構成這個結果,亦可能構成競爭法中「經協調行為」的問題。
泥鯭巴士主要由大埔出發,接載居民到港島、長沙灣、觀塘三個地區。現時至少有11條註冊邨巴路線行走類似的地區,收費由11至26元不等。
競委會就指,個案是否確實違反競爭法必須調查才可得出結論。當有合理懷疑市場上有反競爭的情況發生或將會發生,競委會就會開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