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法庭選出4男3女陪審團,控方開案陳詞時指兩名被告不認識劉進圖,各收取10萬元報酬犯案。
控方稍後會傳召劉進圖作供。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被控兩項盜竊及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控方開案陳詞時指,兩名被告在去年1月底開始監視劉進圖,知道他習慣在西灣河太康街一間泰國餐廳吃早餐。他們在2月偷走一個電單車車牌和一輛電單車,原來打算於2月25日在西灣河襲擊劉進圖,但劉進圖當日沒到西灣河,他們就在西灣河一帶繞了三個圈,尋找適合斬劉進圖的地方。兩名被告在26日早上,到劉進圖九龍塘住所等他,然後乘坐偷來的電單車跟隨劉進圖到西灣河,待他泊車後,第二被告黃志華從後共斬劉進圖六刀,包括左膊上方及左右腳各兩刀。
控方指兩名被告不認識劉進圖,第一被告葉劍華接到指示犯案,再叫第二被告黃志華加入,兩名被告各收10萬元報酬。
法庭早上抽出4男3女陪審團,聆訊預計進行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