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DR醫學美容誤殺案,法官引導陪審團要考慮三名被告對事故中死者陳宛琳有否照顧責任,是否因為未有盡責構成陳宛琳死亡的主因。
首被告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到高等法院應訊。
法官張慧玲引導六男三女陪審團,指陪審團須考慮首被告周向榮在DR集團扮演的角色,他是全資擁有DR集團及位於科學園的實驗室,陪審團須考慮控方的舉證能否證明周向榮是實際控制集團,抑或如辯方所指,周向榮甚少參與集團業務,全由中央管理團隊做決定。
法官又舉出一些證人出庭作供的例子,讓陪審團思考周向榮在集團內的角色,例如有DR集團員工作供稱,周向榮會發電郵予職員指示更改顧客每日注射分量。法官說,若果陪審團認為周向榮是「落手落腳」操作DR集團,他要對CIK療程死者陳宛琳有照顧責任。
法官又指出,第二被告陳冠忠雖然聲稱不是CIK療程的負責人,但他承認負責培植CIK細胞,而第三被告麥允齡是一名註冊西醫,明顯地與死者是有醫護關係。法官表示,兩名被告都毫無疑問對死者負有照顧責任。
法官給予陪審團指引,對三名被告周向榮、陳冠忠及麥允齡的裁決毋須一致,要獨立思考三名被告在案中的責任,考慮三名被告證供的可信性,有否負起醫護對病人的責任,而這是否導致病人死亡的最大主因。
而案中有多名專家證人作供,他們的供詞或者超出陪審團的知識範圍,陪審團可以選擇相信並接納專家證人的意見,但專家的供詞只是本案一部分,陪審團亦可選擇不接納。
預計陪審團下星期一退庭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