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旺角騷亂,梁天琦等六人分別被控煽惑暴動、暴動等合共八項罪名,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法庭會選出陪審團處理。
梁天琦抵達法院應訊,他總共面對四項控罪,包括一項煽惑暴動、兩項暴動以及一項襲警,是六名被告中最多。
其中煽惑暴動罪,起訴書指梁天琦在前年2月8日至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與黃台仰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暴動。他亦被控在砵蘭街和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以及在亞皆老街襲擊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
案件另外五名被告是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年齡由21至30歲。他們分別涉嫌在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和花園街非法集結、參與暴動和襲警。
法庭會就案件選出陪審團。負責的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命令在選出陪審團前,禁止發布任何有關案件的法律程序直至另有命令為止,預計審訊需時80天。
案中原本另外兩名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及李東昇早前缺席預審,被指已經棄保潛逃,法庭將他兩人的案件分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