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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報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將調查40至50人有否失職 若涉刑事將轉介執法機構

宏福苑報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將調查40至50人有否失職 若涉刑事將轉介執法機構

【Now新聞台】宏福苑獨立委員會的報告,點名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四個政府部門,應為火災負上部分責任,其中審查組要負上的責任較大,政府決定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進行行政責任第二級調查,了解有沒有公務員失職。

獨立委員會的報告中,提及政府部門對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的監管責任,提到有證據清楚顯示規管部門履職不力,存在系統性和普遍性缺失,未有汲取以往同類火警帶來的沉痛教訓,令人遺憾。

報告點名批評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及屋宇署,作為主要監督宏福苑工程施工的兩個部門,在確保工程安全方面未能妥善履行監督職責,包括過於依賴專業人士、未有確保樓宇外牆使用的臨時建築物料受足夠規管,亦未有妥為處理投訴,批評部門執法態度鬆懈、規管疏漏、缺乏危機意識,其中審查組缺失涉及政策及運作兩個層面,要負上較大責任。

報告亦提到消防處人員在火災當日表現英勇,但在評估工程火警風險及危險、監督宏福苑八幢樓宇消防裝置關閉情況、確保註冊消防承辦商妥善履行職責等多個範疇,未能妥善履行監管責任。

報告又提到勞工處在應對工地吸煙、棚網阻燃性能等方面的投訴,處理方式都未如理想,但對比另外三個部門責任較輕。

特首李家超決定啟動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進行第二級調查,調查相關公務員有否失職,三個月內完成,大約40至50名相關公務員有否失職。

行政長官李家超:「我會給敍用委員會全面自主權如何進行他們的調查,因為法例上、規例上已列明在規例下如何運作。」

敍用委員會表示將會面見大約100人,指即使相關人士已離職,仍會邀請對方配合調查,初步未有發現有公務員涉及刑事方面的問題。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如果在調查之中發現有可能牽涉刑事的問題,我們當然會聯絡有關執法機構,如執法機構都覺得需要跟進當然會商討,如他們的跟進,大家不影響對方工作我們可能會繼續,但如認為行政調查會影響刑事調查,我們可能都要將相關案件交給他們。」

公務員事務局指,如確認相關公務員在事件上有缺失,將會按機制展開紀律行動,最嚴重可革職或停止發放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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