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新修訂土地註冊條例 查冊須符合「公眾利益」等指明目的

新修訂土地註冊條例 查冊須符合「公眾利益」等指明目的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新修訂土地註冊條例 查冊須符合「公眾利益」等指明目的

【Now新聞台】政府擬修訂土地註冊條例,收緊查冊安排,須符合「指明目的」才可申請查閱。

修訂文件建議日後查冊申請人須符合九項指定目的,當中包括公眾利益、學術目的、進行市場研究、物業市場報告等,未有包括「新聞報道」用途。

申請人須聲明查冊記錄僅用於聲明目的,並說明有關紀錄會如何用於達致聲稱目的。獲土地註冊處處長信納,方可成功查冊。如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