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研訊,海泰號船員在無律師代表的情況下繼續作供。三名船員都指,船長並無指派誰人負責協助瞭望的工作,大偈就承認,由於工作了12小時,感到疲累,航程中,坐在船長後的座椅休息。
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早上到場旁聽,他未有作供,表示已有人向他介紹律師,會與他見面。
海泰號的三名船員則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接受盤問。委員會和律師就關注,究竟他們三個,誰負責協助船長做瞭望的工作。
水手黃帶有表示,他一直負責瞭望的工作,直到看到南丫島石角嘴燈塔,就離開了駕駛室,準備泊岸,當時除了看到燈塔的光,亦看到榕樹灣和南丫島電廠的霧燈,但就沒看到有船隻接近。
海泰號大偈盧培基指自己要留意儀表運作,但亦要做瞭望工作。
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和代表律師都質疑,為何盧培基不坐在船長身旁的椅子協助瞭望。盧培基同意如果坐在船長旁的椅子有利瞭望工作。因為當時已工作超過12小時感到疲倦,所以坐在船長後面位置休息。
另一名水手黃容勝就作供指,瞭望工作由水手自己決定,船長亦無安排水手瞭望工作。
黃帶有和盧培基都說,撞船後有望出海面,但不見另一艘船。之後見到有乘客鼓噪,便去照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