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研訊,海事處前官員承認,南丫四號的圖則與落成的船隻有出入,驗船紀錄又顯示,南丫四號建造時有多處不合格。
連日來的研訊顯示,南丫IV的座位和設備不合規格,導致船隻急速下沉,乘客被壓著不能逃生。
研訊上,再次展示了多份南丫IV正式開航前的驗船報告,顯示南丫四號有多個項目不合格。直至96年3月的最後檢驗,仍然有一處地方表現未如理想,因不涉及結構安全,海事處批出3個月短期牌照,直至財利船廠提供穩定性報告後,才發出正式牌照。
當年負責審批南丫IV圖則的海事處前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承認,海事處並沒有對好像南丫IV這些一般載客船隻的座椅穩固度有明確規管,找人試坐後,由驗船人員憑經驗判斷是否穩固。
黃志堅又表示,根據圖則,南丫IV最尾兩個船艙中間應該有水密門防止入水,但實際上沒有安裝到。不過他指,即使船隻與圖則有出入,也可以照批牌照,因為要視乎船隻入水後能否繼續浮。
當年南丫IV落水前,兩次上船檢驗的高級驗船督察馮偉文承認,驗船時知道該部分沒有安裝水密門,但他認為這扇門不屬於結構部分,不是他檢驗的範圍,加上該位置不裝水密門亦都合符規定,因此他沒有紀錄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