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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他指當時認為自己的實力不需要接受軍訓,所以最終無到台灣接受軍訓。
辯方繼續盤問黃振強,提到他被警員拘捕後曾投訴被警員毆打15至20分鐘,面部及腳部有瘀傷,問到是否在警員威嚇誘使下認罪。他指在當時狀態下的說話有部分是真、部分是假,不記得自己是否因遷就警員,所以認罪。
辯方問他為何不到台灣接受軍訓,他指是因為當時自我感覺良好,認為自己的實力不需要接受軍訓。
辯方其後提到他以受傷為由不去試槍,但卻找不到他的醫療紀錄,質疑他並不是真的想試槍,只是為了繼續獲得資金投其所好,向同謀的吳智鴻說謊。黃振強不同意,又指不記得自己當時為何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