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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辯方質疑「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在泰國嫖妓時利用隊友說謊,並質疑他亂搞男女關係,黃振強否認。
辯方指,黃振強在2019年11月帶隊友到泰國旅行時嫖妓,但害怕被當時的泰國女朋友發現,於是叫隊友林銘浩假裝是他嫖妓。辯方質疑黃振強「亂搞男女關係」,並在有需要時不惜說謊及利用隊友。他否認,指是請求幫忙,而非利用當時的語氣,只是出於慌張擔心,又稱雖然有嫖妓,但無發生性行為。
辯方指,黃振強與曖昧對象、另一示威前線小隊「閃燈」隊長Kristy有「海量情慾對話」。控方反對,指每個人對「情慾」的理解不同。
辯方亦展示了一段對話紀錄,黃振強指自己與資助示威的「家長」感情很好,形容自己「好似做鴨咁」。他解釋是開玩笑,意思是要應酬很多金主很疲倦,又指只是與「家長」聊天吃飯,自己習慣使用低俗字眼。
辯方質疑他與其中一名「家長」「佩兒」關係密切,對方甚至會幫他收拾行李。黃振強解釋,與每名家長關係深淺程度不一。
辯方又問到,黃振強為何不向自己的代表律師表達認罪意向,而要與警方會面。黃振強解釋,他認為法援律師的態度不上心,無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建議。黃振強否認會面是為了讓警方接納他出任污點證人。辯方表示不相信他。法官斥責辯方的說法「離譜」,指示陪審團自行決定相不相信黃振強的供詞。
黃振強曾向警方承認屠龍小隊的文宣只著重煽情,不理真假,辯方質疑發表文宣是為了籌錢,黃振強承認是其中一個目的。辯方又指他將籌得的錢用作賭波及嫖妓,無預隊友,黃承認是部分用途,但有提供20萬以上給其他隊友,讓他們自行尋找減壓方式,但無留下書面紀錄。
當辯方問到黃振強在泰國嫖妓,以及與不同女子的關係,黃振強一度情緒失控痛哭,法官宣布休庭讓他休息,由幾名庭警把他抬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