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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及殺警案續審,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指自己負責制定行動計劃及對外眾籌等工作。
黃振強和六名男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控方問黃振強屠龍小隊的行動如何計劃及分工,黃振強供稱自己會與 「軍師」林銘皓計劃行動細節,確保小隊安全,只會通知小隊成員行動的集合地點及時間當日再根據現場情況切換計劃,隊員都有默契聽他指揮,向指定位置擲汽油彈。
黃振強指,他亦準備了安全屋,讓小隊成員出發前後集合、更換衣物等,以及用金主提供的資金,購買避彈衣、汽油彈等裝備。由於購買裝備費用很高,黃振強亦負責對外眾籌,在19年10月通過另一名被告嚴文謙,認識女被告劉佩凝;當時劉佩凝是另一個傳播示威資訊的Telegram頻道管理員,亦有為示威者眾籌。
控方展示黃振強和劉佩凝的Telegram通訊紀錄,黃振強指想要錢買槍,劉佩凝轉帳了5000元給他,後來黃振強和林銘皓想仿效政治團體,單獨為「屠龍小隊」眾籌,劉佩凝在同年11月開設了名為「育龍」的Telegram頻道,專門為「屠龍小隊」籌款,三人都是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