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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爭取本地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部分得直,終院指政府應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
上訴方爭議香港法律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婚姻制度外,無提供任何替代途徑,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亦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是違反人權法案及基本法。
終院裁定,政府並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以滿足其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性的身份認同,違反《人權法案》第14條,判決由頒布起計暫緩兩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