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同日就兩宗同性伴侶權益司法覆核頒下判詞裁定,政府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屬於合憲,但拒絕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伴侶同等的遺產繼承權則違憲。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在美國與丈夫結婚不獲港府承認,他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自己受政府歧視,違反《基本法》人人平等原則。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基本法》及相關法例均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權;所以海外同性婚姻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舉例指海外結婚的異性伴侶可在香港辦理離婚手續,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卻不可以,所以兩者不可直接比較,不能論證政府有差別對待而造成歧視。
周家明特別提到,政府不少政策有可能因涉及性傾向歧視,被法庭裁定違憲;但岑子杰嘗試透過本案,達到海外同性伴侶完全平權,是過於進取。
岑子杰:「為何你斬叉燒逐件賣可以賣給你,整條叉燒就不能賣?這種做法本身就不公義,無理由異性戀甚麼都不用做,就可獲得他們的權利;但同志一次再爭取權利,就是太激進。你應該分開去爭取,這是一種折磨,一種纏繞。」
同日,周家明在另一宗同性伴侶遺產繼承權司法覆核,就判政府敗訴。入稟人與丈夫在英國結婚後,買入居屋單位;但現行法例只容許沒有訂立遺囑的異性夫婦繼承對方遺產。
周家明引用終審法院同性伴侶受養人案例,認為政府聲稱有關法例維護傳統婚絪價值,及鼓勵異性結婚等是不合理,裁定法例是基於性傾向歧視入稟人,判入稟人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