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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申請上訴許可,獲高等法院批准,將會在上訴庭排期審理。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但被法官陳健強拒絕。
律政司不滿裁決,本月初向法庭申請上訴許可,提出7項理據,包括法官錯誤地未有考慮到國家安全是最重要的凌駕性原則,強調港區國安法列明行政長官證明書對法庭有約束力,法庭應對特首的評估給予最大比重的考慮及遵從。
法庭又錯誤地用了過於嚴苛的測試標準判斷禁制令有沒有實際作用,認為除非證明禁制令完全無用,否則法庭應該傾向批出。
法官陳健強頒書面判詞指,律政司提出的上訴理據打算挑戰原訟庭整個裁決及重訂大部分論點,考慮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加上這方面的法律顯然是一個全新領域,所以傾向就大部分有關法律觀點的理據批出上訴許可。
不過陳健強強調,他是行使酌情權決定是否批出禁制令,律政司需要滿足更高的門檻才能令上訴庭推翻他的決定,又指難以理解律政司為何會指他未有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強調幾乎所有有關事項都已經在原審裁決書中提出。
對於律政司指原審提出若批出禁制令會造成寒蟬效應,是明顯錯誤及不可持續,陳健強說,難以同意有關說法,強調法庭必須提出禁制令所產生的效果提出現實的觀點。
陳健強指,考慮到各項因素後,決定就律政司提出的部分理據批出上訴許可,將會排期在上訴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