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有虐兒前科的母親在守行為期間再度虐兒,被判監禁14日,緩刑一年。
被告湯丹丹早前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成,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感化報告相當正面,明白被告犯事出於教子心切,被告顯然知道自己做錯,以錯誤方式教導子女。考慮到被告不再爭取撫養權,重犯的機會很微,判處被告兩項控罪,分別監禁14日,緩刑一年。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暑假期間,與已離婚的丈夫輪流照顧兩名分別6歲及9歲的兒子。被告因為兩名兒子只顧玩平板電腦,不願回校上課,搣兩名兒子的手腳,其後長子把身上瘀痕拍下,透過社交網絡平台傳送給父親,父親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