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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續審陳志雲貪污上訴案

高等法院續審陳志雲貪污上訴案

電視廣播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貪污被判無罪,律政司上訴,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

陳志雲早上到庭應訊,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陳志雲出席奧海城倒數活動時,貼了奧海城貼紙,其他藝員就則沒有,證明他是嘉賓身分。無綫前高層何麗全事前亦知道奧海城會加插「志雲飯局」節目,因此原審法官把陳志雲認為無綫默許他演出及收錢,視作合理辯解。

謝華淵又強調,控方需證明陳志雲的行為,有意圖影響無綫業務,才可入罪。但上訴庭法官認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代理人收錢後的行為只要與公司有關,已經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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