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精簡發展程序加快造地,「生地」變建屋「熟地」由6年減至4年,草案周五刊憲,期望明年上半年通過。
經過近九個月,政府精簡土地發展程序的最終方案出爐。
時間節省最多的是收回及清理土地程序,將提早約18個月完成,政府會提前處理反對意見,毋須等待工程批出撥款,都可以展開收地及發放補償。發展局發言人指,不排除會出現政府先收地,但發展方案最終不獲立法會支持的情況,但認為發生機會極微。
另一項較具爭議的建議,是壓縮城規會制圖程序,公眾諮詢將「3變1」,只設一次公眾申述機會。政府原本計劃只有獲城規會邀請的申述人,才有機會出席公聽會,不過,最終收回建議,每位申述人仍然有權親身表述,但條例將列明城規會可就發言時間訂立時限。
透過各項措施,日後一般項目由「生地」變「熟地」,將由需時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減至7年。
有關注團體批評精簡發展程序,將削弱公眾參與的權利。
本土研究社成員夏淳權:「不單是不能醞釀公眾議題或公眾討論,甚至連發聲的機會都沒有,連想表達項目有何潛在隱憂,機會都沒有。政府的這些發展項目只會更快地粗暴上馬,而背後的規劃影響或對市民的影響,便會大大剝削。設一個時間限制,我認為已是一個較平衡,公眾參與及加快發展方面作了平衡,因為過去亦有不少反對人士會濫用有關程序,進行『拉布』。」
修例同時建議政府收地後,土地可以短暫用作其他用途,例如讓棕地作業者繼續營運,減低影響;又會賦權發展局局長將新界具生態價值但面對發展壓力和破壞風險的地區,列為「受規管地區」,有權對違例發展採取行動。
《條例草案》會在周五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發展局期望明年上半年內能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