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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三讀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過往因民主派議員拉布,未能立法,今次立法建議以2014年條例草案為基礎,經任何電子途徑發放作品,版權擁有人都獲保障,特定用途包括教育、戲仿、諷刺、評論時事等可獲豁免。
有議員指,政府未能說明「二次創作」會否侵犯版權,擔心收窄空間。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狄志遠:「創作者因為害怕觸犯法例而自我審查,不敢隨意創作,甚至相關平台也會因避免觸犯法例,自行將有風險的創作內容刪除。大家憂慮版權條例通過後,容易誤墮法網,因此造成寒蟬效應,自我規範,不知不覺收緊言論空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希望強調立法建議經過多輪公眾諮詢後提出,並平衡了各方利益,不但不會收窄言論、表達及創作自由,反而比現時版權條例就版權作品使用,增加更多法定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