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裁判官吳重儀審理2019年一宗教師襲警案時,被公眾投訴對被告存在偏見及偏幫警員。司法機構審理後,認為投訴不成立,但吳重儀欠缺事實基礎下,下令被告還柙,並索取精神科報告,是犯下嚴重錯誤需要反省。
投訴涉及裁判官吳重儀審理男教師楊博文襲警案。她在裁決中,質疑被告「心智是否適合教書」,又懷疑被告在心智及人格有潛在障礙,出現失智行為,又下令索取精神科報告及撤銷被告保釋。
投訴認為吳重儀針對被告存有嚴重偏見,審訊中亦立場偏頗,偏幫警察。
專責法官調查小組翻閱錄音謄本及判案書後認為,裁判官就被告罪責、態度和背景作出評論和考慮,不表示心存偏頗及不公;有關偏袒警員證人的投訴,亦欠缺客觀事實基礎,裁定吳重儀立場偏頗或針對被告的投訴均不成立。
不過小組極不認同吳重儀下令索取精神科報告及撤銷被告保釋,導致被告羈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理由是被告從未自稱犯罪時精神狀況有問題,亦從未以此求情,即使裁判官認為被告想法荒唐,但不足以成為懷疑被告心理或精神狀況的事實基礎。至於被告是否適合繼續任教,可轉交教育局跟進。
而吳重儀本人事後亦承認,准許被告保釋是較理想做法。
專責法官小組認為,吳重儀下令被告還柙索取報告,顯然是錯誤行使司法權力,亦必定對被告構成沉重壓力。小組雖然未能客觀地認為吳重儀故意濫用司法權力或惡意行事,但她的決定是嚴重錯誤,未達到判刑時應有高水平的要求。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接納小組的結論,認同對吳重儀的投訴不成立,但她犯下嚴重錯誤,會嚴詞提醒她反省,避免日後再犯。
另外,兩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及香淑嫻亦分別被投訴立場偏頗,兩項投訴均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