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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 囚3年7個月

廚師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 囚3年7個月

【Now新聞台】一名廚師承認在2019年10月灣仔反蒙面法示威參與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被判監3年7個月。

現年33歲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早前已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被告當日身穿黑衣黑褲,知道身處暴動現場後仍選擇留下來,成為暴動的一分子,雖然沒有證據拍攝到被告曾經扔磚,但他曾拾起地上的磚頭,並站在示威前線,擔任主動積極角色,似是表明認同示威者的暴力行為,考慮到被告並非在最早時間決定認罪,兩罪分別扣減四分之一刑期,判入獄共3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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