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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2016年在會議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判藐視立法會罪成,監禁14天。
梁國雄妻子陳寶瑩散庭後離開法院。她對判刑表示感慨。
案件早前被發還重審。負責的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決時指,梁國雄當日突然高叫「搶文件」 ,是無合法權力及未經他人同意下侵犯官員的財物及權利,而官員是否受驚及文件是否機密並非關鍵;梁國雄搶到後將文件交予第三方,是以行為表示不會交還,延續了他引起的騷亂。
對於辯方指梁國雄的行為是為了更有力傳遞觀點,應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 ,裁判官嚴舜儀說,立法原意旨在締造安全及莊嚴環境,令會議在不受騷擾下履行憲制職能,梁國雄行為超出豁免權,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囚14天,與其他案件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