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朗等三人國歌法公聽會違權力及特權法條例罪成 各罰款一千元 鄭家朗等三人國歌法公聽會違權力及特權法條例罪成 各罰款一千元 2020年6月12日 10:44 【Now新聞台】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等三人被控去年國歌法公聽會期間,在立法會會議廳未有遵守秩序,被裁定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罪成,各被罰款1000元。 鄭家朗與眾志成員吳嘉兒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裁決。 控罪指,兩人及另一名眾志成員何秀儀,於去年3月16日國歌法公聽會上衝向主席台抗議,其間有保安倒地。法庭裁定三人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各被罰款一千元。 至於何秀儀另外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指她涉嫌襲擊一名男保安,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