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職員換尿液案,兩名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裁判官表示,兩人明顯想偷懶,不認同他們是受上司指使才犯案。
兩名被告梁肇榮與鄧貴文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暫委裁判官衛以寬表示,不認同兩名被告是受上司指使而犯案,因為在呈堂的相關會議記錄中,看不到有上級指令。
他認為兩名被告眼見釋囚再吸毒的問題十分嚴重,令他們氣餒, 本著「做夠數就算」的態度和想偷懶,以致在監管釋囚時失職。
他們早前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裁判官裁定兩人成立,稍後判刑。
控罪指兩名被告,在釋囚提交尿液樣本時缺席,監管記錄上填寫虛假資料,又無理會釋囚自揭吸毒,梁肇榮更涉嫌用自己尿液樣本與釋囚調包,令釋囚通過藥檢。
他們早前表示,調換尿液樣本是部門的慣常做法,目的是增加釋囚更生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