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懲教署人員協助囚犯找人假扮親友的案件,涉嫌假扮囚犯親友的被告串謀詐騙罪名不成立,其餘四名被告包括一名懲教署人員及三名囚犯則押後判刑。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溫紹明指,控方只能證明被告許帝域假扮囚犯妻子探監,但未能證明她打算取走囚犯入獄時的個人財物,判被告串謀詐騙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至於另外四名被告,包括懲教署人員梁藝林及三名囚犯,暫委法官聽取四名代表律師的求情後,押後至6月22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梁藝林為囚犯找人假扮其親友探監,取走部分由懲教署保管囚犯入獄時的個人財物,其中梁藝林被控串謀詐騙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三名囚犯則被控串謀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