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年押後至明年二月判刑。
譚得志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他涉嫌去年在多個公眾集會及遊行,干犯發表煽動文字罪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等14項控罪。
針對七項發表煽動文字罪,辯方指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質疑控罪的合憲性。控罪列明煽動意圖,包括引起對政府憎恨,辯方指控罪定義的光譜,很闊和虛無縹緲,而且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希望他人犯罪的意圖。
法官陳廣池反指,身邊有不少的情況由心理反應化成仇恨,甚至變質成為行動,包括「黃面孔」突然「踢你一腳、打你一頓」,不認同辯方指控罪虛無縹緲的看法。
辯方又認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只用作表達訴求,很多人使用時沒有暴力行為,不能將這些口號定性為有煽動的意圖。
控方表示他們的角色,只需證明被告的基本動機,即有意圖發表文宇及該相關文字具有煽動意圖,毋須證明被告本人有煽動意圖或行為。
而被告曾說「黑警死全家」及「打倒共產黨」等字眼,控方指警察作為維護秩序一環,憎恨警察等同憎恨特區政府,而中國共產黨有權維護特區憲制秩序,不承認中共領導地位等同挑戰一國兩制憲制根基。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下年2月22日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