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譚得志,2015年在伊利沙伯體育館一場辯論比賽中示威,被裁定故意妨礙正在合法使用文娛中心人士罪罪成。兩人就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社民連和人民力量 多名成員到法院外聲援。
梁國雄及譚得志提出的上訴理據指,文娛中心規例無清晰介定甚麼行為,超越和平示威的界線對他人造成滋擾,二人示威亦無干擾比賽進行。法官陳嘉信認為上訴理由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二人決定就定罪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批評裁決損害言論和示威自由。
案發於2015年梁國雄和譚得志在伊利沙伯體育館一場辯論比賽中,向主禮嘉賓林鄭月娥示威,去年被裁定故意妨礙正在合法使用文娛中心人士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