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分別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指,維園當晚的集會已被警方反對,屬於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在案發前兩日接受訪問時表明,會前往維園悼念,他抵達維園時被傳媒包圍,而他出現在記者會,已經是號召,並足以令公眾聚焦集會,毋須透過煽惑性言語去煽惑公眾。
而鄒幸彤曾經表示,支聯會會進入維園並燃點燭光,不會讓維園的燭光熄滅,社交網站帖文結尾寫上「今晚見」,亦隱含呼籲的意圖,裁定黎智英及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鄒幸彤及何桂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