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一宗或以上確診個案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六日至五月十九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天水圍天恩路 18 號嘉湖海逸酒店第 2 期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九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六日至五月十九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駿景道1 號駿景園地下樂基幼兒學校/幼兒樂園(駿景園)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九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