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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不小心駕駛案 押後至10月再處理

楊明不小心駕駛案 押後至10月再處理

【Now新聞台】藝人楊明去年涉不小心駕駛被控三項控罪,他早前推翻認罪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再處理。

原名林明樂的楊明,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項控罪,在裁判官宣布需要還柙候判時,推翻認罪答辯。

控辯雙方今日就楊明無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罪陳詞,控方強調酒後神智不清,而拒絕抽血非合理解釋,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處理,楊明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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