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名大專生被控前年十一月在中文大學參與暴動,兩人罪名成立,兩人不成立。
四名被告陳起行、李俊皓、張俊浩及鄧希雯,被控前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
法官李慶年裁定張俊浩及鄧希雯暴動罪成,認為在不同片段中,均看到一名男子襲擊警方,其衣著及裝備與張俊浩脗合,而鄧希雯逗留在暴動核心範圍達13分鐘之久,衣著和裝備顯示,她與示威者是同一陣線。
至於陳起行及李俊皓罪名不成立,法官指控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兩人身處暴動核心範圍,尤其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證供存在關鍵矛盾,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