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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物流署須加強管理政府車輛使用情況

審計署:物流署須加強管理政府車輛使用情況

【Now新聞台】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2019年部門向物流署交的使用政府車輛每月的報表中,有近5400宗稱用過車,但燃料用量或用電量是0。審計署認為,物流署須進一步調查,加強管理部門使用車輛的情況。

政府各決策局及部門所使用的政府車輛都是由物流署分配,部門通常在兩個月內提交車輛使用情況的每月報表。

審計報告發現,截至去年10月的報表,有1077個記錄至今年1月仍未提交,1個來自地政總署,其餘全部涉及消防處,最長的一個個案過了58個月都未提交,到今年3月才交齊。

審計署又抽查了2019年的每月報表,有近5400宗報稱車輛曾使用,但燃料或用電量是0,有250多宗部門聲稱用過車,但行車里數為0。另外,有320多宗一個月最少26天部門稱未能提供司機,審計署認為物流署須作一步調查。

審計署又發現有40宗個案,涉及27個決策局或部門,用的服務超過物流署分配的限額,另外有61宗未獲分配限額,但用了定期合約下的服務。

政府近年推廣使用電動車並提出在更換政府車輛時,會優先選購電動車。審計報告發現近5年政府車隊的車輛總數增加,但電動車所佔百分比下跌,去年只佔車隊中的2.5%。

審計署建議物流署須留意政府採購車輛的新規定,繼續研究市場上有否合適的電動車,並須提醒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交回每月報表,調查及修正報表上的數據。部門使用定期合約服務前,須先獲物流署批核,物流署同意以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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