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728上環衝突,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學生暴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上訴庭,要求釐清「共同犯罪」原則,案件今日審理。
已被判無罪的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到高院聽審,律政司一方認為,案件原審法官錯誤理解「共同犯罪」原則,認為有人即使並非身處犯罪現場,都應負有間接責任。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問,若有人參與一個合法集會,但事態轉差,而該人在集會的後方未能看清前方情況,亦因擠擁未能離開現場,不代表他正參與暴動。律政司一方同意指,單單在現場出現不足以證明有份參與暴動,所以需要佐證,而代表案中夫婦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共同犯罪」原則不適宜太廣闊,否則很多無辜的人會被捕。
今次上訴結果將不影響三人原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