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將請求高等法院上訴庭釐清「共同犯罪」原則,能否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罪。
早前區域法院裁定728上環衝突中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學生暴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將要求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共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
律政司認為,現時非法集結及暴動非常流動,參與者有不同角色,參與程度亦不同,提供武器的人或在後方掘磚及收集資源的人都沒有現身事發現場。原審法官郭啟安要求控方證明被告當時與其他參與暴動的人集結,毫無需要地提高舉證要求;律政司認為相關的法律觀點,對大量公眾秩序案件有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