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17歲大學生去年11月一次示威期間,被警方搜出尖鐵支及一支削尖的行山杖,早前認罪被判一年感化令。律政司就刑期提出覆核,法庭改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17歲的大學生呂皓翹聽取判決後,由支持者護送下離開法院。他早前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毁壞財產兩項罪名。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裁決時,說判刑應該要同時考慮更生、懲罰和阻嚇三方面,同意律政司一方指感化令不足以達至阻嚇,因此改判被告兩項罪名各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又指這個懲處已經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