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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向警員擲水樽 阻礙公職人員罪成

男子涉向警員擲水樽 阻礙公職人員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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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向警員擲水樽 阻礙公職人員罪成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涉嫌向警員擲水樽,令已被制服的女子逃脫,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罪成,還柙等候判刑。

前年十月,721元朗襲擊事件三個月,一批示威者在元朗聚集,被告李梓豪涉嫌在鳳攸北街向一名督察投擲水樽,令到一名已被制服的女子逃脫。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企圖搶犯,案情嚴重,加上被告不認罪,表明不會接納所有求情理由。至於被告被制服在地上時身體有郁動,裁判官認為是本能反應,並非拒捕,裁定他抗拒公職人員及管有雷射筆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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