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621包圍政總及警總案,前香港眾志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承認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三人還柙等候下周三判刑。
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三人都認罪,在開庭前表明有準備會即時監禁。
黃之鋒:「在這麼艱難的時候,我們仍然很想呼籲香港人在低潮或民主運動的低谷中,互相扶持更可貴。」
周庭:「對很多未知的未來,包括接下來的判決會有很多不同不安,但希望大家不要忘記有很多比我們犧牲更多的手足。」
三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周庭承認多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亦承認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控方指,三人去年6月21日呼籲在金鐘夏慤道的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並指黃之鋒在組織行動中扮演積極、領導角色,多次站於高位發言。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黃之鋒及周庭求情,提到黃之鋒多年來在社會運動得到認同,政治生涯被拍成紀錄片,案發時曾呼籲在場人士讓路予救護車及的士經過,希望可以判處緩刑;周庭並無刑事案底,在案件角色相對溫和,沒有使用擴音器發言,希望法庭考慮到暴力程度,判處較輕刑罰。
裁判官王詩麗指,包圍警總有潛在風險,隨時可能有暴力情況出現。駱應淦指,被告曾提出集體投票,決定去留,並不是主張暴力。
裁判官押後下周三下午判刑,三名被告還柙,由囚車押走,黃之鋒被帶走前向旁聽的人喊「香港人頂住!加油!」。
黃之鋒及林朗彥上星期決定認罪,由於已經接近開審,最多只扣減四分一刑期;至於在審訊早段認罪的周庭,預料會獲扣減三分一刑期。